海外包裹進口臺灣時,是否課稅及金額由海關依商品分類、完稅價格與適用規定核定。運費與稅費是不同費用,請先確認訂單是否已包含或預收進口稅費。
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 NT$2,000 以下(含)原則上適用低價免稅,但菸酒、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及進口次數頻繁者等除外。同一納稅義務人每半年度(1–6 月、7–12 月)適用低價免稅放行以 6 次為限,超過次數不再適用;這是免稅次數規則,不是購物次數上限。
完稅價格通常包含貨價、運費及保險費,因此商品售價未超過 NT$2,000,不代表包裹必然免稅。不同包裹是否合併計算,由海關依法認定,請勿低報或拆單規避稅費。
關稅=完稅價格 × 適用關稅稅率。一般應稅進口貨物的營業稅稅率為 5%,計算基礎須加計關稅;如涉及貨物稅、菸酒稅或其他依法應計入項目,也須按規定納入。
簡化示例:假設完稅價格 NT$3,000、關稅稅率 5%,且不涉及其他稅捐或免稅規定,關稅為 NT$150;營業稅為(3,000+150)×5%=NT$157.5。此為計算示意,實際稅額及進位由海關核定。
郵政、快遞或報關業者的通知及代收方式可能不同。請核對包裹與正式稅費明細,再按通知期限繳納或補件。報關、倉租或代墊服務費不等於海關稅款,請向收費單位索取明細;逾期可能影響通關、產生費用或退運,實際處理依通知與規定辦理。